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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有您关心的企业动态与行业资讯我们每个人都有一个庭院花园的梦想,在这个花园里,我们想要花草,亭台楼阁,那里时间不匆忙,生活不沉重,阳光不刺眼。当所有的光彩都没了,让我们回归自然,赏雨,看花赏月,看日出日落,数时间,慢慢变老。
然而,在现代社会,亭台楼阁早已远离我们的生活。当我们辛辛苦苦终于有了自己的庭院或露台,却发现庭院或露台里似乎没有合适的休息场所。我们想建一个玻璃日光室。不好意思,夏天太热,冬天太冷,没有隐私。重要的一点是,你建的玻璃阳光房是违法的,必须拆除。
2018年8月底,南京市城管局和市规划局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强违法建设治理若干问题的实施意见》,其中明确规定:
这两种违法建筑都应该受到严惩。
1.擅自在建(构)筑物顶部、背楼、露台、花池、设备平台等处修建阳光房、活动板房、增设玻璃屋顶等构件或将其封闭(屋顶封闭形式);
2.房屋建筑(包括混凝土结构和砖混结构)是在房屋底层的庭院和用其建造的停车场内进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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